一位通过选秀节目出道的艺人近日向经纪公司发出解约函,理由是「长期超负荷行程与收入分配不透明」。公司随后发布声明,称艺人单方面解约缺乏依据,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。

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份文件上:一是出道时签订的十年独家经纪合约,二是去年补充签署的收益分配协议。艺人方认为补充协议存在重大误解,公司方则强调协议由双方自愿签署并经律师见证。

练习生合约的普遍困境

一位曾处理多起艺人纠纷的律师向本网表示,此类合约通常约定高额违约金,而违约金是否合理,需要结合实际投入与艺人收入综合判断。「很多年轻艺人在签约时并没有完整理解条款,这是纠纷高发的根本原因。」

「合约不是卖身契,也不是随时可以撕掉的纸。它需要双方都认真对待。」——娱乐法律师受访表述

目前案件已进入调解阶段。艺人原定的两场商业活动已被临时取消,具体原因未公开。